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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别“估堆量刑”,实行“一案一人一表”透明量刑
宜昌法院开始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
更新时间:2010年10月12日
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布,从本月起,宜昌法院系统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操作。此前,西陵区法院作为全省试点法院,已经于去年6月开始试行。
据了解,长期以来,由于现行立法规定的量刑幅度过于宽泛,量刑原则过于抽象,量刑情节没有量化,具体适用方法不明确,可操作性较差,其结果只能是刑事审判实践中“估堆”量刑盛行。
量刑的不公正,不仅造成涉案被告人及其亲属的不满,也易引发社会矛盾,容易造成刑事案件上诉、申诉或者上访。宜昌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根据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要求,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时,将更加注重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,注意查明影响量刑的事实和证据,并引导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进行辩论。同时还将在裁判文书中增强说理性,将量刑的依据和理由予以公开。
此前,西陵区法院在试点中实行“一案一人一表”制,将量刑实施的步骤、基准刑的确定、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宣告刑期的确定等一一列举出来,使量刑过程和结果一目了然。
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,其重大意义以在试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现出来:
意义一:量刑规范化有利于量刑的公正和均衡,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。主要是细化了法定刑幅度,统一了量刑情节适用标准,规范了司法行为。
意义二:量刑规范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,实现案结事了。上诉率、抗诉率、上访率普遍大幅度下降,当庭认罪率、调解撤诉率、退赃退赔率、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。
意义三:量刑规范化有利于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促进公正廉洁司法。更好地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以公开促公正,以透明保廉洁,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。
从10月1日起全面试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,呈现四大亮点:
亮点一:明确量刑步骤,改变了“估堆式”量刑方法,引入了分步量刑的量刑方法,明确了量刑步骤——第一步是确定量刑起点,第二步是确定基准刑,第三步是依法确定宣告刑。
亮点二: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,确立“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”的量刑方法,体现在量刑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。
亮点三:引入量刑建议。明确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,被告人就有了答辩的依据,增强庭审的对抗性,使法官兼听则明。
亮点四: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。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,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事实证据查明在法庭,量刑辩论在法庭,量刑说理在法庭,有利于服判息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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