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                联系 我们  在线委托 在线咨询
 
本站首页 | 公司法务 | 合同法务 | 知识产权 | 劳动法务 | 医患纠纷 | 建筑房产 | 人身伤害
婚姻继承 | 工伤保险 | 道路交通 | 安全生产 | 国家赔偿 | 拆迁安置 | 刑事辩护 | 物权法
本站简介 | 律所简介 | 首席律师 | 私人律师 | 法律顾问 | 互动空间 | 经典案例 | 保险法
 

首页>交通事故>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责任

  宜昌律师网专业服务

 首席律师:
    周宗江

  手机:
  13207209089

  Email:
zhou_zongjiang@163.com

  地址:
 宜昌市学院街14号 宜昌市司法局二、三楼 湖北真原律师事务所

传真:
   0717-6773693

 诚信 敬业 勤勉 信赖

 

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责任

周宗江  更新时间:2006年10月16日

    发生交通事故后,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,那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呢?

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,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:

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

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;但是,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,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。

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。

 


|联系|本站简介|律所简介|法律顾问|私人律师|在线咨询|在线委托|

 Copyright © 2006-2010  宜昌律师网     鄂ICP备06020372号